4月起大陆开放繁简体字并列食品标签
卫生部网站公布新修订的“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”,自2012年4月20日起大陆食品标签将开放繁简体字并列。标签在使用简体字的同时,可使用相对应的正体字。 通则规定,使用简体字的同时可加印相对应的繁体字;但食品标签不包括商品商标字,照规定使用“通用规范汉字表”中的汉字,不包括繁体字。
卫生部网站公布新修订的“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”,自2012年4月20日起大陆食品标签将开放繁简体字并列。标签在使用简体字的同时,可使用相对应的正体字。 通则规定,使用简体字的同时可加印相对应的繁体字;但食品标签不包括商品商标字,照规定使用“通用规范汉字表”中的汉字,不包括繁体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