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标注有明确要求 通用名须用黑色或白色 栏目:政策法规 日期: 2008-03-07 浏览: 记者日前从烟台市药监局了解到,药品包装盒上的药品通用名称今后必须使用黑色或者白色,并且要与背景色形成强烈对比。 记者今天从市药监局获悉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作出规定,药品通用名称必须使用黑色或者白色,不得使用其他颜色,以防“商品名称”掩盖 “通用名称”。浅黑、灰黑、亮白、乳白等黑、白色号均可使用,但要与其背景形成强烈反差,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的使用,规避可能存在的视觉误差。 转载自:水母网 关键词: 上一篇:药品包装、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常见问题 下一篇: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系列谈(之十四) 相关文章 携手同行,智链赋能,共筑中原广告产业新未来 2026第16届成都印刷包装产业博览会 精细柔版印刷套印和陷印处理技巧 提高印刷品光泽度的10种方法 不同合版印刷工艺应该注意的问题 没有油墨也可印刷 这是怎么回事 加特技似的炫酷UV印刷技术 两方面入手 确保数字印刷品质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