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 栏目:政策法规 日期: 2008-05-25 浏览: 日前,福建省新闻出版局、公安厅、工商局、通信管理局联合规定:一是网站直接提供排版、制版、印刷和装订服务的属于印刷经营活动,应有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,遵守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等国家规定;二是须在经营场所和网站首页公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;三是应自觉保护知识产权,不得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印刷品;四是将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,提供在线浏览或下载服务的,属于出版活动,须取得出版许可;五是新闻出版、公安、工商、电信等部门密切配合,依法审理相关手续。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键词: 上一篇:发改委批准抗生素玻璃瓶液体罐装联动线行业标准 下一篇:国标委修改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标准 相关文章 携手同行,智链赋能,共筑中原广告产业新未来 2026第16届成都印刷包装产业博览会 精细柔版印刷套印和陷印处理技巧 提高印刷品光泽度的10种方法 不同合版印刷工艺应该注意的问题 没有油墨也可印刷 这是怎么回事 加特技似的炫酷UV印刷技术 两方面入手 确保数字印刷品质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