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烟包装上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警语将更醒目
2011年8月9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转发了《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》,通知称,2012年4月1日起,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志。警语字号将加大,并且撤销英文警语,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、醒目。
根据通知,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要不小于6.5毫米,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;撤销的英文警语以《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》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。
2011年8月9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转发了《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》,通知称,2012年4月1日起,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志。警语字号将加大,并且撤销英文警语,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、醒目。
根据通知,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要不小于6.5毫米,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;撤销的英文警语以《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》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