塑料品上文字.图案.符号设计要求
1. 线条凸出的高度不小于0.2mm;且不应超过其宽度,一般多采用0.4~0.8mm; 2. 线条宽度不小于0.3mm,一般以0.8mm最适宜; 3. 两线条间距不小于0.4mm; 4. 凹凸字边框可比凸字等高出0.3mm以上; 5. 文字或符号的脱模斜度大于100; 塑料制品上的文字等除了上述直接模塑的方法外,还可以采用施彩的方法来实现,如印刷、贴印、烫印、喷花等。 转载自:福州印刷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