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市出台用地政策鼓励支持全民创业
为鼓励支持和推进全民创业,促进秦皇岛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,日前,市国土部门出台政策,将在全民创业用地方面给予优惠。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秦皇岛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举措,充分考虑全民创业用地需求,特别是在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,对全民创业用地给予适当优先,优先确保科技含量高、市场前景看好、外向型、集约型企业用地。从实际出发,采取多种供地方式。对有经济实力的创业者,可按规定一次性办理出让土地手续,取得土地使用权。对暂时资金调度有困难的创业者,在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。创业者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进行联营或入股等形式,共同兴办企业或者租赁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兴办企业,以减轻企业创办时在土地上一次性投入的压力。
政策对列入省以上重点的创业项目用地,保证“绿色通道”的畅通。如果属国家、省批准的大型线性工程的桥梁、涵洞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和特别急需施工的,经批准可以先行开工。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规划调整方案与用地卷可一同报批。对于创业者引进外资项目,手续暂不齐备,根据项目情况,土地主管部门可先予承诺,保证用地供应,不影响其他手续的办理和项目的建设开发。积极扶持创业者进行农业结构调整。凡发展规模经营,养殖家禽家畜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占用农用地的,只要不破坏耕作层、不改变农用地性质、不建永久性建筑材物,项目发展结束后及时拆除简易棚舍、恢复耕作条件的,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,可以占用耕地发展农业结构调整项目。
政策同时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凡符合程序,材料齐全,创业项目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,土管部门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,办理矿业权设置审批手续的,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对一些投资大、科技含量高、前景看好的项目,做到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,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创业项目用地需求。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秦皇岛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举措,充分考虑全民创业用地需求,特别是在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,对全民创业用地给予适当优先,优先确保科技含量高、市场前景看好、外向型、集约型企业用地。从实际出发,采取多种供地方式。对有经济实力的创业者,可按规定一次性办理出让土地手续,取得土地使用权。对暂时资金调度有困难的创业者,在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。创业者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进行联营或入股等形式,共同兴办企业或者租赁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兴办企业,以减轻企业创办时在土地上一次性投入的压力。
政策对列入省以上重点的创业项目用地,保证“绿色通道”的畅通。如果属国家、省批准的大型线性工程的桥梁、涵洞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和特别急需施工的,经批准可以先行开工。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规划调整方案与用地卷可一同报批。对于创业者引进外资项目,手续暂不齐备,根据项目情况,土地主管部门可先予承诺,保证用地供应,不影响其他手续的办理和项目的建设开发。积极扶持创业者进行农业结构调整。凡发展规模经营,养殖家禽家畜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占用农用地的,只要不破坏耕作层、不改变农用地性质、不建永久性建筑材物,项目发展结束后及时拆除简易棚舍、恢复耕作条件的,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,可以占用耕地发展农业结构调整项目。
政策同时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凡符合程序,材料齐全,创业项目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,土管部门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,办理矿业权设置审批手续的,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对一些投资大、科技含量高、前景看好的项目,做到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,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创业项目用地需求。